林鄭月娥昨稱,歡迎國家制定「反外國制裁法」,指特區政府對外國制裁有「親身體會」,認為「反制裁」代表國家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指所有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及核心利益的中國人,都應對外國制裁「義憤填胸」。
此番言論有重大邏輯問題,令香港教師家長向學生子女解釋,形成技術困難,希望特首澄清:
1,特區政府「親身體會」到的美國制裁,核心就是特首本人受到的制裁。此一體會由林鄭對民建聯上甜酸苦辣課控訴和分享。但若大量香港人對於特首及香港高官做到美國制裁,缺乏「義憤填胸」的情緒表現(有大量建制派人士還私下鼓掌),似嚴重不合格,是否淪為喪失尊嚴的中國人?
2,反對美國制裁特府官員,即維護國家尊嚴,在這方面,香港愛國市民的義憤填胸指數全無任何表述,做中國人的資格似已蒙上污點,應該人人自己檢討。亡羊補牢,特區教育局應責成全港中小學師生舉行集會,強烈反對美國制裁特首,為國民尊嚴教育之第一課。
3,特區政府本身有何反美制裁的「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懲罰對策?例如禁止香港製造之李錦記蠔油、余均益辣椒醬等銷售往美國紐約三藩市的唐人街超級市場?
4,但美國已經搶先不承認「香港製造」標籤,拒絕港獨,名正言順將香港貨列為中國產品。美國此一制裁早已構成對包括香港人在內的中國人尊嚴和核心利益的羞辱。請問特首準備如何反制?是否更大聲繼續抗議?
5,若特首由本人做起,命令研讀數學的兒子為保中國人尊嚴,即時由美國史丹福大學退學,相信全中國人民都會熱烈鼓掌支持。